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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拉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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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潘金莲》联合制作案例
2016年,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与华谊兄弟合作投资并制作了电影《我不是潘金莲》。影片由冯小刚导演,美拉传媒担任联合制作方,具体服务包括:提供剧本创意、资金支持(部分融资通过华谊兄弟渠道完成),并负责前期筹备、现场制片和宣传推广策略。该项目帮助华谊兄弟实现了商业盈利,全球票房超过7000万美元,并获得了金马奖等多个奖项提名。
《芳华》电影制作项目
在2017年,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联合华谊兄弟制作了电影《芳华》。该影片由冯小刚导演,美拉传媒参与投资、剧本策划和整体制作流程管理,服务于华谊兄弟作为主要出品方。具体做法包括:双方共同进行项目策划,美拉传媒负责提供原创剧本支持和制作资金注入(约占总投资的40%),并主导了选角、拍摄协调及后期制作工作。该项目最终实现了票房与口碑双丰收,总收入超过14亿人民币。
融资次数
2
员工数量
-
经营范围
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网络剧制作、发行;国产影片发行;摄制电影(单片);影视文化信息咨询;影视剧本创作、策划、交易;艺人经纪;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电子和数字媒体广告及影视广告;文艺表演;影视项目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出版物进口经营)。
主营业务
专注于影视剧项目的投资、制作,以及影视剧本的创作、策划和交易活动。
公司全称
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500万
成立时间
2015-09-02
法定代表人
王忠磊
电话
0579-86587019
邮箱
88917184@qq.com
地址
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