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藏品运营模式
结合品牌认证(确保真实性和品质)与创作者自营(授权原创内容分发)的模式,构建安全、高效和文化价值驱动的藏品分发系统。
元宇宙应用
将数字藏品与元宇宙环境融合,创建虚拟展览、互动体验和新场景运营模式,探索未来数字经济和沉浸式应用。
创作者扶持
提供资源支持(如工具、培训和推广机制),帮助创作者实现内容变现和平台自运营,增强生态活力和原创产出。
IP孵化
从创意构思到市场落地,系统培育和开发知识产权,涵盖版权管理、技术开发和商业化路径,确保IP的可移植性和扩展性。
数字营销
利用数字渠道(如社交媒体、搜索引擎)推广藏品内容、文化IP和品牌,建立市场曝光和用户触达的闭环生态。
应用场景运营
管理和优化数字藏品在多个场景(如电商、虚拟展示)中的应用,包括用户交互、体验设计和运营管理。
IP价值发现
识别、评估和最大化知识产权(如文化IP)的市场价值,通过数据分析和专业评估促进资产增值和商业化。
内容孵化
支持和培育从传统文化到现当代文创的创作项目,帮助创作者完善内容并转化为可应用的知识产权资产。
融资次数
1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数字技术服务;量子计算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3D打印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网络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物联网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网络文化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赫拉文化的主营业务是作为一站式数字藏品电商平台,通过整合创作者发掘、内容孵化、IP价值发现到应用场景运营的完整生态链,围绕中国传统文化和现当代文创内容,为国内市场提供基于品牌认证与创作者自营模式的高品质文化价值数字藏品内容。
北京乐耀赫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100万
2024-06-05
陈春宇
北京市昌平区西关路20号2号楼3层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