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嘉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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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解决方案
利用生物质原料转化技术生产生物石脑油,作为石化原料替代品。解决方案包括生产设施设计、质量测试服务(符合工业标准),以及与炼油厂合作提供混合服务,支持下游化工产品生产。
通过氢化处理植物油技术生产高质量HVO(第二代生物柴油),作为柴油替代品。解决方案提供从原料(如废油脂)到成品的全程生产控制,支持OEM引擎认证,并包括分销网络定制服务,确保产品符合EN 15940标准。
基于加氢处理酯和脂肪酸(HEFA)工艺生产符合ASTM D7566国际标准的可持续航空燃料(SAF),使用可再生油脂原料生产生物航空煤油,为航空公司提供碳减排方案。解决方案包括原料采购、生产优化、供应链管理和质量控制服务。
HVO(Hydrotreated Vegetable Oil)即加氢处理植物油,是第二代生物柴油,生产原料包括废弃食用油、动物脂肪或非食用植物油,主要通过加氢脱氧、脱羧和异构化等催化工艺转化为高性能生物燃料。产品特点包括高十六烷值(提升燃料效率)、卓越的低温流动性(倾点低至-40°C)、抗氧化稳定性强,以及完全兼容现有柴油发动机和基础设施,无需改装设备。HVO符合EN 15940标准,可直接替代化石柴油或混入使用,显著减少车辆尾气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生命周期温室气体减排效果高达90%。广泛应用在交通运输、船舶和工业发电领域,支持欧盟Fit for 55等政策;相比第一代生物柴油,HVO几乎无水分和杂质、腐蚀性低,但生产成本较高且依赖规模化设备。
生物石脑油(Bio-naphtha)是一种从生物质原料(如加氢处理植物油副产品或生物柴油裂解产物)中提取的轻质烃混合物,主要用作石化工业和精炼过程的基础原料。生产过程采用热裂解或加氢精炼技术,将生物油脂转化为石脑油类似物,适合作为蒸汽裂解装置进料以生产低碳烯烃(如乙烯、丙烯),或用于石油化工合成(例如生产塑料和化纤)。其优势在于提供可再生碳源,降低产品生命周期碳排放,满足欧盟RED II指令等可持续性标准;但相比化石石脑油,其产量较低且成本较高。生物石脑油还可用于生产绿色氢能或用作生物基汽油组分,增强产业链可持续性,但需确保原料可追溯和环境影响最小化。
生物航空煤油(Sustainable Aviation Fuel, SAF)是一种基于可再生生物质原料(如废弃动植物油脂、非食用作物)制成的可持续航空燃料。生产过程通常涉及加氢脱氧(Hydrodeoxygenation)或脂肪酸甲酯(FAME)工艺,将油脂转化为高性能航空燃料,符合国际标准ASTM D7566,能够直接替代或混入传统航空煤油使用,无需修改飞机发动机设计。该产品显著降低航空业的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LCA GHG reduction),比化石燃料减少高达80%的碳足迹,适用于商业航班和航空运输,支持欧盟ReFuelEU Aviation等法规要求。主要特点包括高能量密度、优异的低温稳定性和化学兼容性,但原料来源需确保可持续性认证(如ISCC),避免与食物链竞争。
融资次数
4
员工数量
100-499人
公司简介
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9月,是嘉澳环保在连云港组建的全新的大型可持续航空燃料生产基地,公司主要从事生物航空煤油、生物石脑油、HVO(第二代生物柴油)的生产和销售。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生物质燃料加工;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生物航空煤油、生物石脑油及HVO(第二代生物柴油)的规模化生产与销售
公司全称
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0亿
成立时间
2022-09-22
法定代表人
沈健
电话
0573-88623101
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大楼419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