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偶像营销推广
殷子之瀛负责虚拟偶像的营销和粉丝互动策略,利用社交媒体、线上活动和媒体发布等形式提升知名度和用户参与度。
虚拟偶像知识产权管理
该公司涉及虚拟偶像相关知识产权的运营,包括角色形象授权、衍生品开发及品牌合作,确保知识产权的商业化利用。
虚拟偶像内容制作
基于公司简介,殷子之瀛专注于开发和制作动漫风格的虚拟偶像内容,包括角色设计、动画制作和数字媒体呈现。
员工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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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电子出版物制作,音像制品制作,出版物批发,出版物互联网销售,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动漫游戏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文艺创作,软件开发,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虚拟现实设备制造,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专业设计服务,电影摄制服务,电影制片,文具用品零售,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电竞音视频、数字衍生内容制作(不含出版发行),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数字广告设计、代理,品牌管理,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发布,软件外包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通讯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销售代理,乐器零配件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动漫形式虚拟偶像的创作、运营与商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