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像制品复制
从事音像制品(如CD、DVD、磁带)的复制生产,包括母版刻录、光盘压制和质量控制,为内容分发提供物理介质支持。
艺术品进出口
负责艺术品的进口和出口业务,包括鉴定、报关、运输和文化贸易,依据海关和文化遗产法规处理国际艺术品交易。
电视剧制作
从事电视剧的原创开发、拍摄制作和后期处理,包括剧本创作、演员协调和制作投资,产出连续剧形式的影视作品。
出版物零售
零售图书、杂志、期刊等印刷出版物,涉及选品、库存管理和销售,旨在通过实体或线上渠道满足消费者阅读需求。
营业性演出
组织和举办商业性现场演出活动,包括音乐会、戏剧、舞蹈表演等,处理票务、场务和艺术团体协调,提供现场娱乐服务。
网络文化经营
经营网络文化内容和服务,如在线视频、音乐、游戏和数字媒体,涉及平台运营、用户互动和合规管理,依据相关网络文化法规执行。
电视剧发行
负责电视剧作品的分发工作,包括向电视台、网络平台授权播放,处理发行协议和内容推广,以实现广泛传播。
电影放映
在影院或其他指定场所放映电影作品,涉及放映设备管理、票务销售和安全管控,提供观众观影体验服务。
员工数量
-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电影发行;电影放映;电视剧发行;网络文化经营;营业性演出;出版物零售;电视剧制作;艺术品进出口;音像制品复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广播影视设备销售;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电影摄制服务;电影制片;广告制作;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咨询策划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版权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小小棉花糖的主营业务聚焦于媒体内容的制作、发行、放映及文化产品服务,涵盖广播电视、电影、电视剧、网络文化和演出等领域,提供全流程的娱乐和文化内容解决方案。
小小棉花糖(北京)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022-08-30
佘文馨
yuji19811@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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