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国家艺术基金资讯服务商
关注
已关注
征集收藏资助
资助公共艺术机构或博物馆征集或收购艺术作品,丰富国家收藏体系。支持内容包括艺术品鉴定、购买谈判、保管运输等,资金上限为100万元人民币。项目需基于公开征集和专家评估,优先资助具有历史或艺术价值的作品,申请需附带作品鉴定证明和收藏理由说明。
美术创作项目资助
资助视觉艺术作品的创作,包括绘画、雕塑、摄影、装置艺术等。支持环节涵盖材料采购、工作室设备、策展费用等。资助上限根据项目规模设定(10-100万元人民币),申请需提交创作方案、时间表和预期成果报告。优先支持主题鲜明、具有时代意义的公共艺术项目。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
专门针对35岁以下青年艺术家设立的个人资助项目,支持原创创作计划如视觉艺术、多媒体作品等。资金上限为20万元人民币,提供创作经费和生活津贴,申请需提交个人履历、作品集和创作规划报告。评审重点看中创新潜力和社会价值,资助期通常为1-2年。
艺术人才培养资助
资助艺术专业人才的培训项目,如工作坊、技能提升课程、大师班、高级研修班等。支持对象包括艺术家、策展人、评论员等,资金用于讲师聘请、教材制作、学员津贴等。年度资助额度为100-500万元人民币,项目需符合国家艺术发展战略,如青年艺术家扶持或非遗传承人才培养。
传播交流推广资助
资助优秀艺术作品的国内外传播活动,如巡回演出、艺术展览、艺术节推广等。支持范围包括广告宣传、运输物流、场地租赁、翻译服务等细节。资金上限可达200万元人民币,项目需具备公益性传播计划和社会影响力报告,评审标准注重作品质量和受众覆盖面。
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资助
资助小型艺术项目如实验戏剧、独立电影、民间艺术节的创作,适用于预算有限的团队或个人艺术家。支持内容包括剧本孵化、排练场地租赁、设备采购等,资金上限一般为50万元人民币以下,鼓励创新性和探索性作品,申请评审周期为每年一次。
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资助
资助原创大型舞台剧目的创作项目,包括话剧、歌剧、舞剧等全过程的研发支持,涵盖剧本创作、导演设计、演员培养、舞台搭建、道具制作等环节。重点支持国家级或区域级重点剧目,资金上限通常为项目总预算的60%-80%,每年评审两次,申请需提交详细创作方案和预算报告。
经营范围
管理国家艺术基金,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国家艺术基金管理相关制度拟定国家艺术基金年度资金预算拟定与执行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评审组织及实施监督与评估
主营业务
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的主营业务是管理公益性基金资金,包括中央财政拨款和社会捐赠,资助艺术领域的创作生产、传播推广、征集收藏及人才培育,全面推动中国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精品产出和文化繁荣。
公司全称
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成立时间
2023-10-18
法定代表人
王明亮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