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经营
涉及酒类产品的批发、零售及分销服务,涵盖白酒、啤酒、葡萄酒等的销售,需获得酒类流通许可证并遵守国家酒类专卖法规。
演出经纪
从事艺人签约、演出活动策划、票务代理和宣传推广等中介服务,需持有文化和旅游部门颁发的演出经纪许可证。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包括在线数据处理、交易处理、存储转发、国内多方通信服务等增值应用服务,如电子商务平台、信息推送系统等网络应用功能。
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
涵盖互联网基础设施服务,如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内容分发网络(CDN)、互联网接入服务(ISP)等,专注于提供网络托管、带宽租赁等基础支持。
基础电信业务
包括固定通信网络、移动通信、数据传输、卫星通信等核心电信服务,如语音通话和宽带接入等,需获得国家电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信息服务
涉及网站搭建、信息发布、搜索服务、电子邮件等网络应用服务,主要包括门户网站、信息平台运营等,需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并获取相应资质。
网络文化经营
提供基于互联网的文化内容与服务,包括在线游戏、音视频出版、网络文学、动漫等数字文化产品开发与运营,需持有国家文化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员工数量
-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演出经纪;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图文设计制作;专业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咨询策划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日用百货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本公司的核心业务为网络文化经营及相关增值服务,包括数字文化内容开发、互联网信息服务及电信应用支持,专注于打造数字化娱乐和文化传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