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电信业务
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开展,聚焦于通信服务和数据增值领域。
商品租赁与销售
提供服装服饰出租服务,并从事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除外),以及互联网销售(除需许可商品),涵盖生活消费品的多渠道分销。
文化服务与交流活动
包括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用品设备出租、租借道具活动、摄影扩印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以及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除外),支持文化产业的策划与执行。
创意设计与广告服务
涉及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专业设计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和咨询策划服务,提供视觉传达和营销策略的专业支持。
媒体内容制作与发行
包括电影摄制服务、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以及动漫游戏开发,专注于内容创作、制作和媒体传播业务。
软件开发与技术推广
提供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及软件销售等服务,涵盖信息技术领域的完整解决方案和创新支持。
员工数量
小于50人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影摄制服务;服装服饰出租;租借道具活动;文化用品设备出租;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咨询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软件销售;动漫游戏开发;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专业设计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营业务
浙江聚驰科技有限公司的核心业务围绕软件开发与技术推广展开,结合媒体制作与文化创意服务,提供综合性的技术和文化产业解决方案。
浙江聚驰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021-12-31
董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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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高新区光信路69号、菁华路58号B座30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