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内容制作发行
制作发行类项目,制作、复制和发行专题节目、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视听内容。
动漫产品与游戏软件批发零售
零售类项目,批发和零售动漫衍生品及游戏软件产品。
技术开发与服务
技术类项目,提供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技术服务、咨询及成果转让,并包括游戏软件相关技术。
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与代理
广告类项目,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国内广告,公司简介明确排除网络广告发布。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服务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服务或数据通信等增值电信服务,需依法经营。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服务
服务类项目,通过互联网提供文化相关内容和服务,需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影视策划
服务类项目,进行影视作品的规划、选题和内容结构设计。
著作权代理
服务类项目,提供著作权相关代理服务,包括保护、转让和纠纷处理。
融资次数
5
员工数量
100-499人
专利数量
2
经营范围
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除演出及演出中介)、动漫策划设计、国内版权代理、著作权代理、影视策划、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发布);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游戏软件;批发、零售:动漫产品、游戏软件;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基于公司知识库及公开信息(如公司简介所示),杭州若鸿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聚焦于动漫策划设计、动画片制作与发行、影视内容开发以及IP相关版权管理,特别是以《妖神记》为代表作的影视动画制作核心。
杭州若鸿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000万
2015-12-22
王泰
taxuedongman@qq.com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和路598号星澳商务中心1幢1901室(自主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