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联动运营
依托行业资源,促成旗下虚拟偶像与传统经典IP或热门新IP进行联动合作(例如其促成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中国奇谭》中狼妖的3D化与运营),包括形象授权再创作、线上线下联合宣发等。
虚拟偶像技术解决方案
为客户提供包含高精度建模、面部/身体动作捕捉与实时驱动、口型同步、AI驱动(TTS、表情适配)、云端实时渲染等在内的一整套虚拟偶像技术支撑能力,用于多种应用场景。
虚拟偶像商业化运营(品牌代言与整合营销)
作为虚拟偶像的运营方,负责对接品牌商业合作机会,整合虚拟偶像资源进行品牌代言、产品推广、线上线下活动联动(如虚拟演唱会、直播带货)等全案营销策划与执行,实现商业变现。
数字人短视频内容制作服务
利用其成熟的虚拟人内容制作流程和技术,为品牌或自有虚拟偶像策划、制作高质量的PV视频、创意短视频(如TikTok/抖音风格短视频)、推广短片、剧情短片等内容,增强用户粘性和品牌曝光。
虚拟偶像直播运营服务
基于自研的虚拟人直播技术栈和动捕面捕方案,为虚拟偶像提供稳定实时的直播解决方案及专业直播运营支持,包括内容策划、技术支持、场控等,帮助虚拟偶像在B站、抖音、淘宝等主流平台进行日常化直播互动。
虚拟偶像定制与孵化
提供从虚拟偶像形象设计(包括2D、3D及超写实风格)、技术开发(建模、绑定、驱动)到基础人设设定的全方位定制服务,满足不同平台和品牌对于虚拟角色从无到有的个性化需求。
融资次数
6
员工数量
-
专利数量
3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市场营销策划;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图文设计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玩具销售;玩具制造;科技指导(国家限制类、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除外)(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虚拟偶像全产业链服务
杭州万像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165万
2020-02-17
夏冰
19901850129
wanxiang@imaker.ai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转塘科技经济区块16号(中大银座)2幢5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