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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7月11日公告,因公司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违反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在2022年11月24日至2023年5月18日期间,与关联方曲靖市德枋亿纬有限公司、常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分别为17.53亿元、5.57亿元。01时隔一月再受关注当前锂电市场越来越卷,电池企业此前的高强度扩产令业内高呼“产能过剩”。但与此同时,亿纬锂能产能建设的积极性丝毫不减,在国内电池企业中扩产速度居于前列,甚至高于宁德时代。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亿纬锂能累计投资约800亿元。持续、大步扩产的背后,
7月11日,亿纬锂能(300014.SZ)发布了深交所《关于对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深交所称,于4月18日与5月18日,亿纬锂能分别披露《关联交易公告》、《关于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称,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在2022年11月24日至2023年5月18日期间,与关联方曲靖市德枋亿纬有限公司、常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分别为17.53亿元、5.57亿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9.78%、3.11%。亿纬锂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第7.2.7
7月11日,亿纬锂能收到创业板下发的监管函。2022年11月24日至今年5月18日,亿纬锂能与关联方曲靖市德枋亿纬有限公司(德枋亿纬)、常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常州贝特瑞)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分别为17.53亿元、5.57亿元,占2021年末未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9.78%、3.11%。今年4月18日、5月18日,亿纬锂能才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补充审议并对外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一般而言,上市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之前,需要先进行披露,有些关联交易需要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才能实施,而亿纬锂能的情况是先进行了关联交易,然后才予以披露。证监会要求亿纬锂能充分重视该问题,吸取教
中新经纬8月24日电亿纬锂能24日盘后公告,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刘金成、刘建华、江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下称“警示函”)。据警示函,经查,2022年11月以来,亿纬锂能与关联方曲靖市德枋亿纬有限公司、常州市贝特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多笔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合计23.1亿元,但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4月17日、5月18日才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补充审议和披露相关关联交易。亿纬锂能董事长刘金成、总经理刘建华、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江敏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履行
[预警]亿纬锂能(300014):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时间:2023年08月24日20:20:54&nbsp中财网原标题:亿纬锂能: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纬锂能”)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刘金成、刘建华、江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08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警示函主要内容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刘金成、刘建华、江敏:经查,2022
8月25日,亿纬锂能(300014)发布公告称,本公司,董事长刘金成,总经理刘建华,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江敏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给予其他处罚。据了解,经查,2022年11月以来,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锂能)与关联方曲靖市德枋亿纬有限公司、常州市贝特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多笔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合计23.1亿元,但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4月17日、5月18日才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补充审议和披露相关关联交易。亿纬锂能董事长刘金成、总经理刘建华、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江敏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