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
600015.SH
综合性金融服务提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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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在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的关心支持下,华夏银行于1992年10月在北京成立,是首钢总公司(现已更名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独资组建成立的全国性商业银行。1995年3月,实行股份制改造;2003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股票代码:600015),成为全国第五家上市银行。 成立33年来,华夏银行始终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监管要求,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经营环境和多重困难挑战,经营业绩“稳中有进、稳中向好”:资产规模和经营质效平稳增长,资产质量稳步改善;资产负债结构与盈利结构优化,客户基础持续夯实;改革活力不断释放,转型创新力度加大,资本实力不断提升。截至2025年6月末,总资产规模突破4.5万亿元。截至2024年末,在全国120个地级以上城市设立了44家一级分行、78家二级分行,营业网点总数达963家,员工3.83万人,形成了“立足经济中心城市,辐射全国”的机构体系,设有香港分行,控股1家金融租赁公司、1家理财公司和2家村镇银行, 2021年,首批入选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2022年起,连续跻身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排名50强。在2025年7月英国《银行家》全球1000家银行排名中,按一级资本排名全球第47位。 充分发挥香港分行“桥头堡”作用,深化“内外贸”“本外币”“离在岸”“结算+融资+财资”四个一体化经营,跨境金融独具特色,境外债承销实力跻身国际一线阵营。 在做好经营发展工作的同时,华夏银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与客户、股东、员工等利益相关方的沟通与交流,促进企业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致力于成为一家“讲政治、创价值、担责任”的金融机构。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和效率,保护消费者权益,积极推行普惠金融理念,推进金融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工作。作为最早发展绿色金融的商业银行之一,华夏银行在“双碳”目标指引下,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先后多次荣获“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单位”“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中国银行业最佳民生金融奖”等多个奖项。 面向未来,华夏银行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以强化党的建设为引领,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着力实施“12345”战略部署:始终树立讲政治、创价值、担责任的一种社会形象,倾力打造实现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双精彩”两大经营特色,着力发挥全国性、综合性、国际性三大方面优势,深耕细作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四大重点区域,锻造成为数字银行、生态银行、特色银行、标杆银行、受人尊敬银行五大标志性银行,奋力谱写华夏银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新时代首都发展和金融强国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核心团队
杨书剑
董事长,执行董事
邹立宾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罗乾宜
董事长
李剑波
董事
王洪军
董事
马晓燕
董事
刘春华
董事
李琦
职工监事
丁益
独立董事
吕文栋
独立董事
宫志强
独立董事
任永光
副行长,董事
程晨
监事
郭庆旺
独立董事
孙彤军
职工监事
成燕红
监事会主席
曾湘泉
独立董事
李汝革
副董事长,董事
李连刚
监事
员工数量
1000-4999人
专利数量
33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华夏银行的主营业务是以公司银行和个人银行为核心,提供涵盖存贷款、支付结算、理财服务和资金管理等综合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和零售客户需求。
公司全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159.1493亿
成立时间
1992-10-14
法定代表人
李民吉
电话
010-85238570
邮箱
zhdb@hxb.com.cn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