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在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的关心支持下,华夏银行于1992年10月在北京成立,是首钢总公司(现已更名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独资组建成立的全国性商业银行。1995年3月,实行股份制改造;2003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股票代码:600015),成为全国第五家上市银行。
成立33年来,华夏银行始终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监管要求,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经营环境和多重困难挑战,经营业绩“稳中有进、稳中向好”:资产规模和经营质效平稳增长,资产质量稳步改善;资产负债结构与盈利结构优化,客户基础持续夯实;改革活力不断释放,转型创新力度加大,资本实力不断提升。截至2025年6月末,总资产规模突破4.5万亿元。截至2024年末,在全国120个地级以上城市设立了44家一级分行、78家二级分行,营业网点总数达963家,员工3.83万人,形成了“立足经济中心城市,辐射全国”的机构体系,设有香港分行,控股1家金融租赁公司、1家理财公司和2家村镇银行,
2021年,首批入选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2022年起,连续跻身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排名50强。在2025年7月英国《银行家》全球1000家银行排名中,按一级资本排名全球第47位。
充分发挥香港分行“桥头堡”作用,深化“内外贸”“本外币”“离在岸”“结算+融资+财资”四个一体化经营,跨境金融独具特色,境外债承销实力跻身国际一线阵营。
在做好经营发展工作的同时,华夏银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与客户、股东、员工等利益相关方的沟通与交流,促进企业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致力于成为一家“讲政治、创价值、担责任”的金融机构。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和效率,保护消费者权益,积极推行普惠金融理念,推进金融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工作。作为最早发展绿色金融的商业银行之一,华夏银行在“双碳”目标指引下,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先后多次荣获“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单位”“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中国银行业最佳民生金融奖”等多个奖项。
面向未来,华夏银行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以强化党的建设为引领,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着力实施“12345”战略部署:始终树立讲政治、创价值、担责任的一种社会形象,倾力打造实现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双精彩”两大经营特色,着力发挥全国性、综合性、国际性三大方面优势,深耕细作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四大重点区域,锻造成为数字银行、生态银行、特色银行、标杆银行、受人尊敬银行五大标志性银行,奋力谱写华夏银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新时代首都发展和金融强国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核心团队
杨
杨书剑
董事长,执行董事
邹
邹立宾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罗
罗乾宜
董事长
李
李剑波
董事
王
王洪军
董事
马
马晓燕
董事
刘
刘春华
董事
李
李琦
职工监事
丁
丁益
独立董事
吕
吕文栋
独立董事
宫
宫志强
独立董事
任永光
副行长,董事
程
程晨
监事
郭
郭庆旺
独立董事
孙彤军
职工监事
成
成燕红
监事会主席
曾
曾湘泉
独立董事
李汝革
副董事长,董事
李
李连刚
监事
员工数量
1000-4999人
专利数量
33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华夏银行的主营业务是以公司银行和个人银行为核心,提供涵盖存贷款、支付结算、理财服务和资金管理等综合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和零售客户需求。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159.1493亿
1992-10-14
李民吉
010-85238570
zhdb@hxb.com.cn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