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华有线
600037.SH
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运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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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设立中国电视院线运营公司
2015年,歌华有线联合中国电影集团、阿里巴巴集团及其他四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中国电视院线运营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作为网络提供商,歌华有线为合作方(包括中国电影集团)提供有线电视网络的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持,实现电影内容的收转传送和视频点播(VOD)服务。具体做法是利用歌华的电视网络分发电影内容,结合云计算技术优化传输效率,让用户通过有线电视系统点播最新院线电影,提升内容传播范围和用户体验。该项目体现了歌华有线在内容传送和增值服务领域的专业能力,服务于合作公司的内容输出需求。
员工数量
500-999人
专利数量
45
经营范围
广播电视网络的建设开发、经营管理和维护;广播电视节目收转、传送;广播电视网络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中的第三项: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制作(不含采访)、播出服务;第五项: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第六项: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4月20日);设计、制作电视广告;利用有线电视自有界面发布广告(不得在收费点播节目中发布广告);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设计、安装;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3月31日);经营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08月01日);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广播电视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设备租赁;出租办公用房;销售电子产品、通信产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家用电器、门窗。(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公司全称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13.9178亿
成立时间
1999-09-29
法定代表人
郭章鹏
电话
59260606
邮箱
bgctv@bgctv.com.cn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4层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