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分发与联合运营
与其他公司合作运营内容分发平台,例如2015年联合发起中国电视院线运营公司,涉及电影和特殊节目的引进、发行及线上放映业务。
有线电视广告业务
涉及广告的设计、制作和发布,利用有线电视平台进行广告投放,包括数字广告和交互式广告服务,帮助客户实现精准营销。
国内IP电话业务
提供基于IP技术的语音通信服务,支持家庭和企业用户的语音通话、视频通话等集成通信解决方案。
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
提供基于互联网的数据传送增值服务,如虚拟专网(VPN)、云存储、企业数据专线传输及数据中心服务,帮助用户优化数据传输效率。
互联网接入服务
通过有线电视网提供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支持家庭和企业用户高速上网,包括光纤接入技术及相关配套解决方案。
网络信息服务
开发并提供互动信息服务,如电子节目指南、新闻推送、社区信息平台等,利用电视网络为用户增值服务增强体验。
视频点播服务
基于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点播式视频内容服务,用户可随时点播电影、剧集及其他多媒体节目,支持个性化观影体验。
广播电视节目收转传送
提供电视广播信号的接收、转播和传输服务,包括卫星节目源接收、信号处理与分发到终端用户,支持高清及数字电视内容传输。
员工数量
500-999人
专利数量
45
经营范围
广播电视网络的建设开发、经营管理和维护;广播电视节目收转、传送;广播电视网络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中的第三项: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制作(不含采访)、播出服务;第五项: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第六项: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4月20日);设计、制作电视广告;利用有线电视自有界面发布广告(不得在收费点播节目中发布广告);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设计、安装;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3月31日);经营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08月01日);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广播电视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设备租赁;出租办公用房;销售电子产品、通信产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家用电器、门窗。(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13.9178亿
1999-09-29
郭章鹏
59260606
bgctv@bgctv.com.cn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4层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