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酒店集团纪委提醒您:清风相伴迎国庆 廉洁自律过中秋
清风相伴迎国庆 廉洁自律过中秋 双节同至践廉行,月圆人安扬清风。在国庆、中秋双节来临之际,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集团公司党组、驻中国石油纪检监察组、华油集团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阳光酒店集团纪委提醒您: 1. 严禁通过物流快递、礼品册和提货券等其他方式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网上转账(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严禁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等。 2. 严禁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活动,或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土特产品、消费卡(券)等;严禁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3. 严禁组织和参与隐秘聚会或在内部食堂大吃大喝;严禁躲进私人会所、高档小区、写字楼吃“一桌餐”;严禁在华油集团所属宾馆酒店尤其在京酒店和机构违规业务接待或违规吃喝。 4. 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严禁“吃公函”“一函多吃”、以公务名义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违规吃喝费用,严禁以“个人买单”为由组织宴请,费用公款报销或由合作方支付;严禁以过节、联谊等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公款私请。 5. 严禁在回家省亲、外出旅游、公务差旅期间或在本地以朋友聚会为名,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或由其支付费用。 6. 严禁在个人升迁、乔迁等重要时段违规宴请;严禁借婚丧喜庆等事宜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攀比炫富、奢侈浪费、借机敛财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7. 严禁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外出旅游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 8. 严禁“走秀式”调研和“表演式”慰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严禁过度留痕,搞“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行为;严禁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 9. 严禁在办理涉及员工群众事务时态度恶劣,简单粗暴,吃拿卡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 10. 严禁私设“小金库”,以任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等。 11. 严禁以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严禁改变公务行程,以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严禁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 12. 严禁违规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券),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打着“公务接待”“商务活动”“外事活动”等旗号,领取、发放、赠送上述卡(券)。 13. 严禁值班值守或其他工作时间违规饮酒。 14. 严禁参加迷信活动或者个人搞迷信活动。 15. 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16. 严禁违规前往所属酒店占住“免费房源”。 17. 严禁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严禁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严禁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严禁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 18.严禁酒驾醉驾,参加黄赌毒等违纪违法活动。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带头抵制奢靡之风,自觉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确保清正廉洁过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值守、请示报告和督办制度,对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等问题,及时报送阳光酒店集团纪委,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同时,请广大党员群众予以监督。 祝大家度过一个清廉祥和、团圆美满的国庆中秋佳节! 阳光酒店集团纪委